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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广电网络集团提高对长春网络公司控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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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深化网络整合,推进集团公司上市进程,省委省政府和长春市委市政府都积极支持集团公司提高对长春有线电视网络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比例。经集团公司与长春有线电视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的沟通协调,集团公司成功收购了亚泰、融远在长春有线电视网络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股权,占长春有线电视网络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70%,其余30%由长春电视台持有。目前,股权收购的工商登记变更、法律程序履行以及相关问题的具体操作已全部完成。

      广电网络整合是省委省政府的重要决策,是我省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为了推进长春市的网络整合,在省委省政府推动下,2007年2月,吉林广电网络集团收购了长春有线电视网络有限责任公司37%的股份,成为其第一大股东。集团公司控股长春有线电视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后, 充分发挥全省广电网络资源共享的优势, 大大降低了长春有线电视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在业务开发和运行维护上的管理费用和运营成本, 将强力推动长春有线电视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在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增值业务开发、安全防范等各方面又好又快发展进程。

      长春有线电视网络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结构的进一步优化,对于理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快长春广电网络发展,以及对全省广电网络数字化、双向化和增值业务开发都将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同时,也破解了集团公司上市对子公司控股比例不足的硬性障碍,对加快省广电网络集团公司的上市进程具有重要推动作用。